(2006年2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任命赵建才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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