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决议决定正文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姚待献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时间:2006/11/10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4年2月1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姚待献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决定:接受姚待献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