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决议决定正文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时间:2007/2/12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6年10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按照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全市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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